淄博市厂房安全检测鉴定 山东检测鉴定 业务咨询
一、淄博市厂房安全检测鉴定,厂房结构安全性鉴定结果
1.地基基础鉴定
按地基变形在上部结构中的反应进行鉴定。
根据现场观察,建筑物在经过多年使用后,建筑场地地基稳定,无滑移迹象;建筑物无整体倾斜和不均匀沉降变形;上部结构无不均匀沉降引起的裂缝或其它不良反应。
鉴定结论:地基基础结构安全性达到A级标准。
2.上部结构鉴定
(1)厂房的实测结构构件的布置和截面尺寸与图纸一致;结构平面布置合理、竖向布置连续均匀,结构整体性好,传力途径合理,连接方式可靠。
(2)混凝土构件表面平整,无蜂窝麻面,无疏松或其它劣化迹象。
(3)柱的截面尺寸、梁宽及梁的高跨比取值合理,满足《建筑抗震鉴定标准》(GB 50023-95)的要求。
(4)梁的推定强度为20.1MPa,满足设计强度等级C20的要求;柱的推定强度为14.4MPa,低于设计强度等级C20的要求,经计算满足承载力要求,并同时满足《建筑抗震鉴定标准》(GB50023-95)的低(C13)要求。
(5)框架梁、柱的实测配筋与设计图纸相符,梁端、柱端箍筋有加密,满足抗震要求。
(6)框架梁无明显挠度;框架梁、框架柱无明显受力裂缝;梁、板有少数温度和收缩裂缝,但裂缝宽度小于0.2mm,对结构安全无影响。
(7)结构构件的承载力验算结果表明,主要梁、柱的承载能力满足使用要求;一层中柱的轴压比大于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》(GB 50011-2001)的规定,但尚满足《建筑抗震鉴定标准》(GB 50023-95)的要求。
鉴定结论:上部结构结构安全性达到A级标准。
二、淄博市厂房安全检测鉴定,厂房的种类和特征
1.1厂房的种类
1)厂房的外部结构不同。一种是铁皮包裹的厂房,就是指用铁皮建筑的厂房,这种厂房比较简单和随意;还有一种是钢结构的厂房,其中又分为普通型钢结构厂房和彩钢型结构的厂房,其中彩钢型结构的优势比较明显。
2)厂房的内部结构不同。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安装有牛腿,如果工厂作业中需要安装天车,则一定要安装牛腿,这不仅对工厂的生产具有重要的影响,也对整个工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。
3)厂房高度的要求不尽相同。只有一层的厂房对滴水位的要求很严格,有的要求高度是4-5米,有的则要求6-7米,个别要求必须达到11-12米甚至更高。一般说来,高度越高,其建筑厂房的成本也会相应提高,因此厂房的高度和施工的难易程度成正比。
1.2厂房的特征
1)建造厂房时,需要形成系统化标准化的理论和体系。厂房的设计建造需遵循一定的原则,在建设模式上要坚持标准化和系统化的原则,在施工过程中要走机械化的道路,与的厂房建造技术接轨。
2)建造厂房时,必须留有足够大的空间。厂房中主要进行的是机械制造、冶金生产等工作,为了生产的需要,有时必须在车间放置重型和大规模的生产设备,这就要求要求厂房的建造必须拥有足够大的空间,从而使得不同规模和类型的生产能够顺利进行。
3)建造厂房时,构成厂房零部件的载重能力要足够坚实和强韧。因为生产设备的外形较为庞大,并且吨位高,所以厂房的高度和跨度都比较大,作用在厂房身上的力量也比较重,除此之外,还要负责一些动力机械和吊车负荷运作,这些都对厂房的零部件提出了高质量的要求,即其载重能力要足够强大。
三、淄博市厂房安全检测鉴定,厂房检测的过程:
一、原设计图和竣工图、工程地质报告、历次加固和改造设计图、事故处理报告、竣工验收文件和检查观测记录等;
二、原始施工情况;
三、厂房的使用条件;
四、根据已有资料与实物进行初步核对、检查和分析;
五、填写初步调查表。初步调查表的格式宜符合本标准附录一的要求;
六、制定详细调查计划。确定必要的实测、试验和分析等的工作大纲。
详细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:
一、结构布置、支撑系统、结构构件、结构构造和连接构造的检查;
二、地基基础的检查。必要时要开挖检查或进行试验;
三、结构上的作用、作用效应及作用效应的组合的调查分析,必要时进行实测统计;
四、结构材料性能和几何参数的检测与分析、结构构件的计算分析、现场实测,必要时进行结构检验;
四、淄博市厂房安全检测鉴定,厂房安全评估等级:
根据现行国家标准《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》(GB50144-2008)的相关规定,工业建筑的可靠性鉴定评级,应划分为构件、结构系统、鉴定单元三个层次;其中结构系统和构件两个层次的鉴定评级,应包括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评定,需要时由此综合评定其可靠性等级;安全性分四个等级,使用性分三个等级,各层次的可靠性分四个等级。其中,鉴定单元结构安全评级的分级标准及相应的处理要求如下:
一级—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可靠性要求,不影响整体安全,在目标使用年限内不影响正常使用,可能有极少数次要构件宜采取适当措施;
二级——略低于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可靠性要求,仍能满足结构可靠性的下限水平要求,尚不明显影响整体安全,在目标使用年限内不影响或尚不明显影响整体正常使用,可能极少数构件应采取措施、极个别次要构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;
三级——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可靠性要求,影响整体安全,在目标使用年限内明显影响整体正常使用,应采取措施,且可能有极少数构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;
四级——极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可靠性要求,已严重影响整体安全,必须立即采取措施。
鉴定单元的可靠性等级,应根据其地基基础、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系统的可靠性等级评定结果,以地基基础、上部承重结构为主。